一、领取委托单
送检人员在本院收发大厅“收件处”领取《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以下简称为‘委托单’)一式两份。
为节省您在本院的填单时间,也可事先登录本院网站【表单下载】栏目里下载“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预先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好后,再和送检器具一起送来我院办理。
二、填写委托单
请认真填写如下内容,以确保贵公司信息的唯一性:
1)客户信息填写:
单位全称(此为证书单位全称,如是代送检,应注明某某单位代送)、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E-mail及报价单号。
2)仪器信息填写:
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管理编号(即公司内部的管理编号,如没有,可不填)、数量、附件(除主机外,其余附带的配件均为附件。如:①说明书1份,②电源线1条)、委托方特殊要求等。
*填写委托单时需注意:对仪器设备使用电源电压有不同使用要求的必须作声明和贴有标志;仪器设备使用环境特殊以及对检测项目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有特殊要求的也请作出明确的声明。
三、移交验收
填妥委托单后,仪器收发人员将对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点收,待点收核对无误后,取回委托单的第二联,作为提取完检计量器具的凭证。
四、服务承诺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计量器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检,特殊仪器除外。